绍兴市中心医院医疗特需服务项目公示
发布时间:2025-08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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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》(浙价费[2000]10号)及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、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通知》浙价医[2015]137号的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按就诊患者自愿接受原则,新增开展以下特需服务项目。
绍兴市中心医院
2025年8月13日
绍兴市中心医院医疗特需服务项目公示
项目编码 | 科室 | 项目名称 | 项目内涵 | 计价单位 | 价格(元) |
1 | 儿科 | 吸入过敏原特异性注射免疫治疗 | 和疫苗接种类似,有剂量递增和剂量维持两个阶段,每次治疗前后均需按脱敏规范监测最大通气量,治疗后观察30分钟并嘱托注意事项. | 次 | 48 |